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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萄籽油料是植物制油原料的统称,油脂工业中通常将含油率在10%以上且具有取油价值的植物某些器官称为油料。如葡萄籽、大豆、棉花、芝麻、油菜的种子;花生、椰子的果仁;油棕、油橄榄的果实;油莎豆的地下块茎;玉米、小麦的胚;稻谷的米糠等等都是常见的油料。葡萄籽油料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食用油料、药用油料。凡可用于提取食用油的制油原料,如葡萄籽、大豆、花生、棉籽、芝麻、菜籽、茶籽、玉米胚、米糠等,都称为食用油料。按植物学属性,植物油料可分为草本油料和木本油料。凡是乔木或灌木所生产的油料都称为木本油料,如葡萄籽、茶籽、油桐、油橄榄等;凡是草本植物所生产的油料,称之为草本油料,如芝麻、花生、菜籽等。草本油料是油料的主要来源,且主要是其种子。
二、葡萄籽压榨法制油的特点
(一)适应性强
压榨法制油适用于多种油料加工和不同规模的生产。对动力设备要求不高,可以采用电力或其他动力,使用中灵活方便。特别适用工业不发达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农村。
(二)工艺及操作简便易行
通常油料经预处理后即可入榨,工艺流程简短,操作技术要求低,配套设备可土洋结合,投资少,见效快。使用小型榨油机时,还可用直接火炒籽,整籽入榨,但制得的毛油质量较差。
(三)生产比较安全
生产过程中,榨油机械运转平稳,主轴转速慢,ZX·18型为8转/分,ZY·24型为15转/分,ZX·10型为28—35转/分,只要按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制油生产,一般不会发生事故。
(四)缺点
压榨法制油主要存在以下缺点:一是榨饼残油率较浸出粕高;二是检修拆换易损件时劳动强度大;三是小型厂生产条件简陋时产品质量差。
由于压榨法制油生产还存在一些局限性,尤其是得到的榨饼残油率较高,一般可达5%—8%,因此与浸出法制油配套生产,才能进一步取出榨饼中的残油,从而降低生产成本。